哪些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投标
CompanyNews
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逐年增多,黑白合同、无效合同等现象不断出现。在施工合同中,有些要点直接决定了该合同的效力,有些要点直接关乎发包人、承包人的切身利益,所以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把握住合同的关键点,规避合同无效、约定不明带来的风险和纠纷。本文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》中关于违反招投标强制性规定而合同无效的情形中,哪些建设工程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范围进行分析,从法律、法规、司法解释、部门规章等现行有效的规定,罗列并分析。
因此,审查一份施工合同是否有效,先要看案涉工程是否属于法定招标投标的范围。该事项直接决定了合同是否有效,直接影响工程价款的结算,直接影响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等实体核心利益问题。
一、【法律规定】
根据《招标投标法》第3条第1款的规定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,进行招标:(1)大型基础设施、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、公共安全的项目;(2)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融资的项目;(3)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的贷款、援助资金的项目;
二、【行政法规】
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3条规定,依法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,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,报国务院审批后公布施行。
三、【规章规定】
根据法律法规授权,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》对《招标投标法》第3条规定作了细化
1.关系社会公共利益、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: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、电力、新能源等能源项目;铁路、公路、管道、水运、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;邮政、电信枢纽、通信、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;道路、桥梁、地铁和轻轨交通、污水排放及处理、垃圾处理、地下管道、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;生态环境保护项目;其他基础设施项目;
2.关系社会公共利益、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: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;科技、教育、文化等项目;体育、旅游等项目;卫生、社会福利等项目;商品住宅,包括经济适用住房;其他公用事业项目;
3.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的范围包括: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;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;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,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;
4.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:使用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;使用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;使用政策性贷款的项目;授权的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;
5.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范围包括:使用世界银行、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;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;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。
在以上工程项目的范围内,包括项目勘察、施工、设计、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重要设备、材料等的采购,达到以下标准,必须招标:(1)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;(2)重要设备、材料等货物的采购,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;(3)勘察、设计、监理等服务的采购,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;(4)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的,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。
四、【可不招标的特殊情形】
另外根据《招标投标法》第66条以及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9条的规定,下列情形属于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形:(1)涉及安全、秘密、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、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形;(2)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或者专有技术;(3)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、生产或者提供;(4)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、生产或者提供;(5)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、货物或者服务,否则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的;(6)其他。

其他新闻

全国免费咨询电话:0523-87211173/87986868
公司名称中黄建设有限公司
 公司地址泰兴市黄桥镇龙华路288号
版权所有:Copyright©中黄建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


备案号:苏ICP备18026675号-1

Copyright©2002-2017中黄建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
全国免费咨询电话:0523-87211173/87986868 公司地址泰兴市黄桥镇龙华路288号